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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6狗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是最可爱的动物,老百姓家中都有一条或者多条狗,用来看家护院。我喜欢狗。不管在那里,只要有狗,我都喜欢去与狗玩耍,在工作压力与心情不好的时候,狗总是能给你带来快乐与欢心。狗会添你的手指头,并不断摇动尾巴。狗表示顺从和投降的时候会让你看到它的肚子。这种朝天睡着表示它很放心或信任。
姑姑租住的四合院里有二条哈巴狗(北京犬),二年前我便见过它们,不过当时见到我就会叫,以示有陌生人探访。当初我也习惯性的把手伸出来,嘴里一边哼着老家的语调来呼唤它们,但是它们并不领情,我想应该是语言不通吧。毕竟我不知道北京人用什么语调或者什么方式来招呼自己的小狗。房东看到我在逗狗,非常不高兴,姑姑赶紧把我拉到一边打圆场:小孩子不懂事。呵呵。转过身来用四川方言训诫我,北京人的狗就是他的老子,你去逗它做什么?我一脸愕然。这狗比人珍贵。
今年在四合院里住了将近一个月,算是完全明白北京人爱狗。走在胡同里,不是看到男同志牵着自己爱人的手,女同志也不见得一定牵着孩子的手。大部份是一小狗。小区胡同里到处是小狗,而狗呢,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嬉戏,或者打斗,披红戴绿,吃香喝辣,比我的童年幸福百倍。它们的主人,就在一旁看护着它们,相互说些赞美对方家狗的客套话,眼神里流露出浓浓的爱意,好像这些不是狗,而是他们的孩子或者亲人。“与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欢狗”罗兰都如此喜欢狗,我也没有理由不喜欢!
与狗打交道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当然并不是“撩鸡逗狗”。逗狗是一件有点难度的问题,但是当我在空闲的时候看到各种颜色鲜艳样式好看的狗之后,还是忍不住动了想逗一下的心情。逗狗是需要运气和耐心的,这两点不详细解释想必大家会明白的。这中间有成功与失败。狗与人一样,性格不一样。有一见你就摇尾堆笑的,也有你动它一下也没有反应的狗。失败的滋味不好受,就相当于一个你喜欢的女人不理你一样。它都不理你。那时候就只有你自己摇尾堆笑啦... ...狗最大的毛病就是:“狗改不了吃屎”,不仅吃人屎,也吃其它狗的屎!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一定得让它改。人亦如此,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当你与老婆在逛街时一直看另外一个美女,你老婆会掐你。狗也一样,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有女性同胞看到这段话就会开始不平衡了,会嘴里哼哼,准备开始河东狮吼啦......)狗呢,却有“狗眼看人低”的天性,冲什么都会汪汪一通,不分青红皂白。看到别的狗有骨头啃,自己没有,肯定马上对主人乱叫。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家乡多狗,用于守门防贼,有生人来,则龇牙咧嘴,吠吠做声,引得三山五岳皆是狗叫,此起彼伏,蔚为壮观。又因其命贱不好养,不少父母便给孩子(男孩)取小名时以狗贯之,什么:狗女子,小狗子,土狗子,花狗子,狗娃子,歪狗子,三狗子。于是人和狗之间便有了某种说不清的亲密关系。狗也有生气之时,狗仗人势地冲别的狗或人发发火,也说明了它与主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处在同一个战壕的亲密战友,就可以原谅它的出格行为了。要知道,狗通人性,你高兴时,它在那摇头摆尾,上窜下跳,这是为你高兴;你不快的时候,它或者蜷在一旁,低眉垂眼,为你难过,或者绕于你的膝下,冒着被你踢打的巨大风险想方设法逗你开心。所以在狗的眼里,人是它值得信赖可以为之忠诚付出的朋友。
人与狗有着很多相同的东西,狗有时候会更直接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人往往要变着脸谱,去得到。狗与人在远古一直相互依赖生存到现在,也许生活久了,人类说出了,狗是人的最好伙伴。每每看到小狗,我仍然不顾会被狗咬的危险,伸出手向手打一下招呼。毕竟狗通人性,只要你的心是好的,狗一定能看得懂。一定会给你最好的回报。人与人是否也应该这样呢?只有你看了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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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我改掉乱啃东西的坏习惯所需的时间比预期的要长,因为你一直都比较忙,但你仍然努力帮我摆脱这个坏习惯。我仍记得那些夜晚,我总跳到你床上,用鼻子拱你,倾听你的心里话和秘密梦想,那时的我觉得生活美好得近乎完美。我们常去公园散步,追逐嬉戏,乘车兜风,偶尔停下来买根雪糕吃(我只能吃得到雪糕筒,因为你说“雪糕对狗狗的身体有害”)。每天我都会长时间地在太阳底下打盹,迎接你傍晚回家。
渐渐地,你将更多的时间花在工作和事业上,并花更多时间去寻找你的另一半。而我总是耐心地等你回来,在你心碎绝望时给你以慰藉,且从不对你的坏决定予以责备。每天我都欢快地蹦跳着迎接你回家。随后你与她坠入爱河,她就是你现在的妻子。她不是个“爱狗之人”,但我还是欢迎她来到我们家,努力表达我的感情,并顺从她。因为看到你幸福我感到很开心。
后来你们添了几个孩子,我也与你们一同分享喜悦。我被他们粉红的脸蛋和香甜的气息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想像母亲一样好好照顾他们。然而你们夫妇俩却担心我会弄伤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把我关在另一个房间里,甚至关进笼子里。嗨,我多想好好爱他们啊,然而我却成了“爱的囚徒”。随着他们逐渐成长,我成了他们的好朋友。他们喜欢拽着我的毛,蹒跚地站起来,喜欢用手指戳我的眼睛,喜欢研究我的耳朵,也喜欢亲吻我的鼻子。我喜欢他们的一切,特别是他们的抚摸——因为你现在已经很少碰我了——如果需要,我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去保护他们。我会偷偷溜上他们的床,倾听他们的忧虑和梦想,和他们一起等着你的汽车开进家里的车道。
曾几何时,当人们问你是否养狗时,你总要掏出钱包里我的照片,向他们讲述我的故事。可是近些年,你却只是简单地回答“有”,即刻便转移话题。我已经从”你的狗狗“沦落成了”只是一只狗“了,你甚至会为花在我身上的每分钱而生气。如今,你的事业有了新的转机,你们要到另一城市去,并且搬进一幢不准养宠物的公寓里。你为”家庭“利益做出了重要的抉择,但是我曾是你唯一的家人啊。我兴奋地坐在你的车子里,直到到了一家动物收容所我才恍然大悟。那里到处充溢着猫儿狗儿的气味,还有令人恐惧和绝望的气息。你填好了表格,对那里的人说:“我知道你们会给她找个好归宿的。”他们耸耸肩,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他们清楚地知道一只已近中年的狗将要面临的现实,即使她的各种证件齐全。你不得不掰开你儿子紧抓着我项圈的手指,任凭他哭喊着:“不要!爸爸,求求你别让他们把我的狗带走!”我很担心他,因为你刚刚教过他关于友情、忠诚、爱与责任,以及对一切生命的尊重。
你避开我的目光,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说了句再见,并礼貌地拒绝将我的项圈和皮带拿走。我知道你急着走,而今我也知道自己的大限将至。你走后,两位善良的女士说或许你几个月前就知道自己要搬家了,却并未试着给我找个好人家。她们摇摇头说:“你怎么能那样呢?”这里的人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但只要一有空闲,他们就会尽心照顾我们。我在这里不愁吃喝,可是几天来却一直没有胃口。最初,每每有人经过笼子时,我都会满心欢喜地冲向前,希望来的人是你——希望是你回心转意来接我回去——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或许至少让我知道有人关心我,有人愿意把我拯救出去。当我意识到与那些嬉笑打闹的小狗争宠,永远不可能占据上风时,我便退至僻远的角落,默默地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命运,而他们,对自己将要面对的命运显然一无所知。
一天傍晚,我听到她向我走来,而后我蹑手蹑脚地尾随在她身后,穿过长廊,进入一个静得出奇的单间。她把我放在一张桌子上,揉捏着我的耳朵,告诉我不要担心。我已料到将要发生的事情,我的心因而猛烈地跳动起来,同时也有一种解脱的感觉。爱的囚徒的有生之日已所剩无几了,本性使然,我更加关心起她来。我感觉到她承受的巨大压力,就像我能感知到你的每种心情一样。她温柔地把我的前腿绑上止血带,此时的她已泪盈满颊。我温柔地舔着她的手,就像多年以前,在你忧伤的时候我给你安慰一样。然后,她娴熟地把注射器插入我的静脉。一阵刺痛后,一股冷流涌遍我的周身。我昏昏沉沉地躺下了,看着她善良的双眼,我呢喃道:“你怎么能这样呢?”她似乎听懂了我的话,说:“真是抱歉。”她抱住我,连忙向我解释说这是她的工作,她许诺要把我事到一个更好的地方,一个充满爱意和光明,与尘世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不会再遭冷落,受欺凌,被遗弃,更不必再自谋生存~~
我使尽那残留的最后一丝气力,用尾巴重重地敲了一下桌子,努力想让她明白那句“你怎么能这样呢?”并不是说她的,而是在说你——我最爱的主人。我一直都在想念着你,也将永远想念你,并会永远等你。愿你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忠诚地对待你。
Gentlemen of the jury, a man\\\'s dog stands by him in prosperity and in poverty, in health and sickness. He will sleep on the cold ground where the wintry winds blow and the snow drives fiercely, if only he can be near his master\\\'s side. He will kiss the hand that has no food to offer, he will lick the wounds and sores that come in encounter with the roughness of the world. He guards the sleep of his pauper master as if he were a prince. When all other friends desert, he remains. When riches take wings and reputation falls to pieces he is as constant in his love as the sun in its journey through the heavens. If fortune drives the master forth an outcast in the world, friendless and homeless, the faithful dog asks no higher privilege than that of accompanying him to guard against danger, to fight against his enemies. And when the last scene of all comes, and death takes the master in its embrace, and his body is laid away in the cold ground, no matter if all other friends pursue their way, there by his graveside will the noble dog be found, his head between his paws, his eyes sad but open in alert watchfulness, faithful and true even to death.
首先,养条狗的话,有钱时一天可以喂它三顿,没钱一顿也可以,反正中国不像西洋鬼子那样假道行,一条狗一天少喂了一顿就会有人投诉你虐待动物,实在没钱喂可以把狗放到大街上,反正垃圾堆里有的是东西,人嫌脏狗可不嫌.而女朋友可就不行了,你得小心伺候她,热天怕她吃凉了,冷天怕她上火了,吃多了怕她发胖,吃少了怕饿着她,还得定期带她去吃什么麦当劳肯得鸡之类的洋餐,每次出去都要好好算计自己的钱包,有时还得自己挨饿却让她吃好的,我有个同学就是这种典型,每个星期带女朋友去吃麦,点一只偌大肥鸡自己舍不得吃,光让女朋友一个人吃,偏偏她又吃不了,一只肥鸡吃了不到半只,扔了,呵呵,你看,要是我养条狗的话,她那边肥鸡刚一扔,我就可以指使我的狗来个饿狗扑鸡,多好一顿美餐呀!
第二,你不用给狗买什么小礼物.反正狗跟你一样,烂命一条,你小心喂好它了,它尾巴摇得可以做螺旋桨.狗不用衣服,不用首饰,反正这玩意你给它买了它也看不懂.女朋友可就不同了,她要衣服,如果是原始社会还好,你给她串几片树叶能给她遮羞就行了,现在是文明社会,遮羞可以不成必要,潮流却是一定是必要.偏偏潮流这东西只有钱才能买到,而且越潮流越是值钱.现在我想男人对城市规划最大的意见就是好端端的一个城市搞什么步行街.
第三,狗不用过生日,即使给它过,多扔给它一块骨头,它比谁还欢快.女朋友可就不行了,你给她一块骨头她会直接往你头上砸.你可以不记得你老妈生日,但你不能不记得女朋友的生日,不但公历要记得,农历也要记得.记得还不行,你还得要给她策划该怎么过,该买什么礼物,怎样能让她惊喜.多伤脑筋.
第四,狗不过什么洋节.像什么情人节圣诞节统统你不用操心,它还是它的狗,你还是你的人.女朋友就不一样了,你要是不给她过,你可以还是你的人,她可能不会是你女朋友了.反正,你的钱包不会好过.
第五,狗不会骂人,最多旺你几下,它旺你一下可以不在乎,再旺你可以给它一脚,放心,它不会跟你翻脸,一张狗脸翻过去也没什么好看的.女朋友可就不同,你要是不称她意,随时给你一顿好骂,你还不能还嘴,还了她跟你急,一哭二闹三上吊,女人有什么闹不出来.
第六,你不用去管狗的父母是何方神圣,反正一个狗娘养的东西.女朋友的父母你可得小心伺候,比你自己老爹老娘都要小心的伺候,你老爹老娘生出来的只是个小子,人家生出来的可是千金.
第七,你不用去迎合狗的爱好,狗的爱好是什么?给它跟骨头就是爱好.女朋友可就不同,她爱东你不能爱西,她爱南你不能爱北,哪怕她爱上吊你也得跟着她一起上吊!
我想我还是要女人,狗狗也能给你生孩子嘛?也能完成你的生理与心理需要嘛?
狗狗和男人也有类似的地方,那就是狗狗和男人都会要你为他们洗碗;有人按门铃的时候,都会大叫“有人按门铃”(当然狗狗不会说这几个字,但表达的是这意思),然后让你去开门。当然男人也有比狗狗好的地方,比如说:他可以当小型起重机:搬沙发,搬柜子,所有你搬不动的东西,找他搬好了;或是强力开瓶器,所有打不开的瓶子都交给他;抑或是超级垃圾桶,你不吃和吃剩的东西,统统给他吃;还可以做人肉大沙包,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拿他来练天马流星拳佛山无影脚九阴白骨爪什么的。
一。每天你回家晚了,狗不会在你身上寻找别的女人的头发和味道;
二、狗不会一时兴起织件奇难看的毛衣,然后强迫你穿上,否则就翻脸;
三、狗不会拖着你到处逛商店,也不管是买化妆品还是内衣;
四、狗不会为了几部破肥皂剧什么事都不干了尽跟你抢电视机最后还得你给她递手巾;
五、狗不会在你面前说谁家老公又买了车,谁家老公又买了房;
六、狗不会突然满脸烂泥出现在你面前,还跟你说:笨蛋,这叫非洲海底泥!
七、一起出门之前,狗不会在梳妆台前一坐一小时,等你被叫醒时, 给你看一张画皮;
八、狗不会为了一台机器而凭空吃醋;
九、狗不会迷上一个偶像,不许你嫉妒,还要和她一起喜欢他;
十、狗不会缠着你,非要你说出她身上的衣服好不好看,还得说出理由;
十一、狗不会一吵架就往娘家跑;
十二、狗不会死死管着你的钞票,只给你坐车上下班的钱;
十三、狗不会生了点小病就责怪你对她不好;
十四、狗离开你照样能生活的很好;
十五、狗不会昨天还温柔的在你怀里,今天说走就走;
十六、狗不会一边催你赚钱,一边又怕你有了钱不要它;
十七、狗不会整天呆在镜子前摸着一点小皱纹不停的说:怎么办怎么办;
十八、狗不会神秘兮兮地问你今天是什么日子,其实只是她八大姑生日;
十九、狗不会烧出有狐臭味的所谓法式牛排,笑眯眯地强迫你吃下,还得说好吃好吃;
二十、狗不会在帝国被人攻得正紧的时候,硬拉你去帮它绕毛线,否则就有被关机的危险,而且是非正常关机; 二十一、你不用担心某天回家看到狗和另一个男人在你床上。
天啊!我真的遇到了一个叮当,但她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哎!造化弄人啊!(我都憋不住快笑死了!)记得那是十几年以前,中学都快毕业了,可我还是没有女朋友,没有就没有吧!那不是因为我理想中的还没有出现嘛!现实中没有,我假设一个总可以吧!我就给自己假设了一个女朋友:她叫叮当,因为她的声音特别好听,说话宛如窗前随风而动的风铃在低吟……!天啊!该不是老天在捉弄我吧!这整个一现实版的《人狗情未了》嘛!说来也怪,从我来头一天起,叮当(现实中的那只狗狗)就和我特别的不见外,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一回家,它就跑到我的房间里来了,我怎么也赶不走它(当然,我肯定不会打它的),我就伸手去拽它,它要么装死,要么拚命的给我作揖,要么原地转圈,要么就舔我,反而玩儿得更来劲。就这样的情形,每天都会发生。所以朋友问我晚上下班干吗?我就说回家逗狗!哈哈!我逗着,我快乐着!无奈呀!说不定她真是我那位投错胎的叮当呢!哎!谁知道呢!老天爷干这种造化弄人的事又不是一次两次了!
狗是唯一爱你甚过你爱你自己的生物——德国-温鲁
教养好的狗,最大的愿望,是取悦朋友先於自己——法兰西丝
对狗而言,每个主人都是拿破仑,因此狗这么受人喜爱——赫胥黎
养狗是唯一一种金钱能买到的爱——美国-史塔克
狗不会耻笑同类或异类,却能很包容的同情——台湾-杜白
不曾养过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子,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美国-卡洛琳
不养狗的人才养孩子狗儿引领我们进入一个更慈爱,更温柔的世界——美国-哈妮
领养狗,也许是人类唯一可以选择亲人的机会——莫德凯.席格
我爱孩子,但面对现实吧,你的狗不会在长大后,马上把你当成仇人般的吼叫厌恶——芭芭拉
狗爱他们的朋友,咬他们的敌人,和人不同,后者无法纯粹地爱,在客观关系中,总是爱恨交织——佛洛依德
现在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冷漠的态度还比不上与狗之间相处的那份真诚——台湾戴更基
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杰佛瑞麦森
狗真正的天性是天生与他人友善接触的需要——特姆勒
一只狗带给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山姆.巴特勒
狗的寿命太短,这真的是它们唯一的缺点——艾格尼斯
主人的心,便是埋葬狗最好的地方——宾汉.兰普曼
对人的爱已经成为狗的本能,几乎不容置疑——达尔文
世界是借着对狗的理解而被征服,世界亦借着对狗的理解而存在-----尼采
与人类息息相关的动物很多。猪可以改善人的生活,牛可可以耕田耙地,驴可以托人载物,马可以驰骋沙场,鸡可以生蛋报时,猫可以捉鼠护家……。它们的工作都很巨大,人类离开任何一种生活就会变得美中不足,甚至残缺。而狗,只会看家和咬人,可有可无,但人类偏偏对它情深似海。人之所以对狗情深深意浓浓,乃因“狗通人性”也。在世人眼中,狗是忠诚卫士,狗是快乐使者,狗能听懂人话。主人出门在外,狗卧门前,看家护院;主人归来,狗摇尾撒欢唔唔问好。因狗的种种表现,人类对狗另眼相看,并给予“狗通人性”的高度评价。我也曾养过几次狗,起始倒真有“狗通人性”之感。但后来,通过对狗的观察,慢慢地对“狗通人性”之说产生了怀疑。比如说,狗朝人唔唔直叫时,人会懂得它可能是饿了、冷了、内急了,或者病了,并迅速作出相应反应。但是,我曾很多次朝狗唔唔叫过,且配以浅显易懂的手势语和体态语,但狗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点也不知道我是饿了、冷了、还是病了。由此可见,狗并不通人性,而是人通狗性。“人通狗性”并不是对人的侮辱。只说明人智商很高,感情细腻,对万物具有爱心。但是,本人在这篇拙文中的真正观点不是反驳“狗通人性”,承认“人通狗性”。而是为了表达一个惹读者愤怒的观点——人同狗性。狗最大的求生本能是讨好主人。它可以整日得过且过,一辈子碌碌无为。只要能讨好主人欢心,摇摇尾,撒撒娇,做一个忠实的会听话的动物,自然就可饭食无忧,享尽人间荣华。在狗的词典里,人才的含义就是庸才奴才,纵观大千世界,身为万物之灵的人中,不少人的求生方式与狗如出一辙。我真不知道,这是人教会了狗,还是狗教会了人?或许是这些人的人性与狗性相同吧!要不然,在人类的词典中,怎么会有“狗奴才”这个词?狗的另一大看家本领是会咬人。碰到不认识者要咬,看不顺眼者要咬,有时惹急了连主人也要咬。人被狗咬后,按理应以牙还牙,咬狗一口。但我从没有听到人咬狗的事情,倒是经常听到人咬人的事情。狗,首咬陌生人,一般不咬主人。人首咬熟悉的人,最爱咬主人。狗咬人后有药可救,人咬人后无药可施。狗咬人是上帝赐予它的本能,是天生的本性。上帝在造人时,绝没有赋予“人咬人”的功能,由此笔者断想,这大概是人向狗学的吧!
狗逼急了会跳墙,这是狗与生剧来的自卫措施,狗是人逼急了的,逼急了的狗在万物之尊的人面前,除了跳墙别无它法,只有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跳墙而逃。人觉得逼狗很好玩,所以常常将此游戏在人与人之间上演。人逼急了理应想出很多理智的、智慧的、体面的应对措施。但偏偏紧要时就犯迷糊,情急之下也狗急跳墙。狗跳墙之后,只要躲过了祸事,心态很快就会恢复如初,绝不会计较,更不会复仇。而人跳墙之后,定会梗梗于怀,想出千方百计,演出整人、害人、甚至杀人的把戏。就这一点而言,狗比人好。“狗眼看人低”之说值得商榷。狗比人矮,狗不论何时看人都需仰视。人在狗的眼里绝对是高大勇猛之物。另外,人向来待狗不薄,给它饭菜吃,给它房子住,给它庇护(打狗也看主人面),所以,无论怎么说,狗是不会低看人的。就连主人极端贫穷,狗也不会嫌家贫。这一点,古人颇有感触,所以在造字时,没有将“狗”字造成“犭”旁,也正缘于这一点,从古至今,真正将人低看的不是狗而是人。文凭高的看不起文凭低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狡猾的看不起老实的,碌碌无为者看不起兢兢业业者,说假话者看不起说实话者,阳春白雪看不起下里巴人,男人看不起女人……当然,以上类别也经常相互看不起,只是当自已被别人看不起时,就会愤愤然曰“狗眼看人低”。于是,狗成了永远的替罪羊。人生气时,常将能食肉的猪骂为蠢猪,将能驰骋沙场的马骂为驽马,将能捕鼠的猫骂为笨猫……总之,均能给这些惹我们生气的家伙一个准确的骂法。而对于狗,实在难以找到一个准确的词概括其反面特征,万般无奈时,只有骂它为“瘟狗”“疯狗”“死狗”。但在骂人时,关于带狗的词汇却要有尽有。骂靠出卖尊严求生的人为“走狗”,骂失魂落魄的人为“落水狗”,骂没有骨气的人为“哈爬狗”,骂行为放荡的女人为“母狗”,骂不要脸皮的人为“癞皮狗”,想将别人爹娘一起骂就说他是“狗日的”,就连小孩子急了也会说“哄你是小狗”。以上厥词,大为不雅不敬,如惹怒了诸位,权且当我是在“放狗屁”,狗屁连篇罢了。
至今已有二年有余.
狗之通人性者也,
任其岗位无愧,
每陌生人来,必吠之,
人一唤,便归,
其虽凶,毫无危险者也.
近日,一些往来之学生,
恐嫌其无聊,每路过,
知内有狗,便唤之.
狗本无欲而动,
听其大唤,速起之,
狂吠且猛扑之也,
逗狗者嬉笑奔跑 感觉甚酷
见此 狗之主人善意警告:勿再逗狗
但每至此,仍有顽固之生大声呼唤
狗日渐乖戾,
狗之主人甚焦矣--
狗之费力之事小,若咬伤其..
遂写此公告,望唤狗者
惜其安危
负己之责任